更新時間:2025-01-24
地區(qū):廣東
分類: 機關單位物業(yè)
點擊收藏
項目編號 | 441303-2025-008 |
---|---|
項目名稱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惠州市惠陽區(qū)國有資產經(jīng)營集團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09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20 |
掛牌日期 | 2025-01-24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交易標的內容本次租賃標的位于惠州市惠陽區(qū)淡水人民四路71號6樓,租賃面積187.48㎡,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目前使用情況為閑置,標的裝修為簡易裝修,水電齊全,完損程度良好。本項目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進行交易。二、報名資格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組織(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三、項目交易條件及要求(一)本次租賃標需繳納交易保證金共計0.2811萬元。(二)競得人不得存儲、生產、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險品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禁止的生產經(jīng)營活動。(三)競得人享有1個月裝修期,裝修期間不計租金。(四)項目成交后,競得人須提交報名材料供委托方審核。競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未聯(lián)系委托方進行競得人資格審查的;或競得人不具備競租資格的,委托方有權取消競得資格并罰沒其交易保證金。(五)競得人領取成交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憑成交通知書與委托方簽訂《物業(yè)租賃合同》,并繳納履約保證金(3個月租金)后,持《物業(yè)租賃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惠陽分中心辦理退還交易保證金手續(xù)。逾期簽訂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委托方有權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惠陽分中心掛網(wǎng)公開招租并沒收競得人交易保證金。(六)租金自雙方簽訂合同約定之日起計,租賃期限共5年,分兩個周期,前3年為第一周期,每月租金按《產權交易成交通知書》確認的價格計收,后2年為第二周期,每月租金按第一周期的月租金價格的10%遞增計收;競得人須在每月10號前繳清租金。(七)標的物以現(xiàn)狀出租,租賃標的實際面積如與信息公告所標示的面積有出入,以實際面積為準。(八)在經(jīng)營過程中,競得人如需調整、改變租賃標的裝修,先向委托方申報調整方案,經(jīng)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九)競得人競得租賃標的后需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轉租。(十)競得人與委托方簽訂《物業(yè)租賃合同》同時需與委托方簽訂《安全責任書》、《消防安全承諾書》。(十一)意向競價方報名參與公開招租并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意向競價方已完成對租賃標的現(xiàn)狀、租賃合同范本內容及相關交易風險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十二)其他約定事項詳見合同范本。四、競價方注意事項(一)競價成交后,請成交候選人先等待3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為成交候選人公示日(以網(wǎng)上成交次日起計)。若3個公示日內無質疑或投訴,競得人應在交易公示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委托方進行競得人資格審查。(二)請各競價方登錄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產權交易競價電子交易系統(tǒng)(點擊登錄后可查閱),自行在網(wǎng)上報名、繳納保證金、報價、競價。本次交易全程適用《惠州市政務服務數(shù)據(jù)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共資源電子交易規(guī)則》(惠市政數(shù)〔2022〕3號)。(三)項目競價成交后,競得人不按《惠州市政務服務數(shù)據(jù)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共資源電子交易規(guī)則》或掛牌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及本租賃條件及說明的要求,辦理成交手續(xù)和簽訂交易合同的,均視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其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五、聯(lián)系方式如需查看標的,請聯(lián)系委托方聯(lián)系人:黃先生,聯(lián)系電話:點擊登錄后可查閱516。 |
我們能為您提供的服務
每日推送最新招標5000條24小時客服熱線
確定